神老師是公務員,如果到公家機關,例如公立學校,擔任講師演講上課,就算是執行公務,可以請公假的。神老師是因為前任校長不爽,才改請事病假,請假過多導致考績乙等。教育局可以補救啊,看看哪些請假是到公家單位,改成公假即可,就不會超過規定。以前我到公家機關、學校演講,一律請對方發公文,我也都請公假,校方都不會故意刁難。但是就算是公假,依然是「課自理」,要自掏腰付鐘點費,請別的老師代課。教師到別的機關學校教課,本來就是教育的延伸。教育局應該出來主持公道,不要給人「多做多錯」的感覺。 Tags: 22 comments 543 likes 8 shares Share this: unknown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View all posts